中心学生实验守则
发布时间: 2011-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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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贵州省生化工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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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服从指导教师的安排,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认真作好实验前的预习、准备,明确实验目的、原理、方法和步骤。实验开始前回答指导教师的质疑,不合格者,必须重新预习,合格后方可进行实验。

三、实验中对有关线路连接、配件安装等进行完毕后,请指导教师检查正确无误后,方能进行实验。实验时做到精心操作,细心观察,认真如实记录实验现象和数据。实验后按要求进行数据处理并分析实验结果,解释实验中发生的现象,在规定时间内,实事求是地完成实验报告。

四、保持实验室严肃、整洁和安静,不得高声喧哗、嘻闹,不准抽烟、吃零食,不准随地吐痰、乱扔杂物,做到文明实验。

五、实验时必须注意安全。发现异常现象,及时报告指导教师。若遇紧急事故,应立即切断电、气源,并保护现场,再报告教师处理。待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实验。

六、爱护实验仪器设备,节约水电、原材料。未经许可不得乱动与本实验无关的仪器设备,更不得将仪器设备、工具、材料带出实验室。实验中若发现损坏或丢失仪器、工具应立即报告,查明原因并填写报告单,按具体情节进行处理或赔偿,对违反操作规程或动用其他仪器设备至使损坏者,应作严肃处理,赔偿损失。

七、实验结束后,将仪器设备、工具等整理、复位,清理打扫卫生,经指导教师检查合格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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