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教学实验室开放管理的规定(试 行)
发布时间: 2011-07-22
浏览次数: 79
来源: 贵州省生化工程中心
作者:

 

为规范、有序地做好中心教学实验室的开放工作,根据《贵州大学实验室工作管理办法》,特制定本规定。

一、教学实验室面向学生课外开放,对开展学生技能训练,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具有重要作用。

二、开放内容要贯彻因材施教、讲求实效的原则,根据学生的不同层次和要求,确定开放内容。开放内容主要包括设计性实验、小发明、小制作、小论文等课外科技活动实验。

三、每学期开学初和寒暑假期间实验室开放时间、内容、地点、等向学生公布。学生在进入开放实验室前应按规定期限预先向实验室登记。

四、各开放实验室,应根据学生人数的多少和实验内容,做好仪器设备、材料等开放实验准备工作并配派一定数量的指导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参与开放工作。指导教师应注意加强对学生实验素质与技能、创造性的科学思维方法与严谨的治学态度的培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五、学生在进入开放实验室前应阅读与实验内容有关的参考资料,准备好实验实施方案做好有关实验准备工作。

六、学生进入开放实验室,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损坏仪器设备的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予以赔偿。

七、实验室开放指导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值班,负责做好教学秩序、器材供应、实验室安全等管理工作,并认真做好开放记录工作。

八、学生在实验项目完成后,应向实验室提交实验报告或论文等实验结果,实验室须做好成果收集和论文推荐发表工作。

九、各实验室要认真做好开放管理工作,特别应充分重视利用现代化手段做好开放管理工作。

 

 西南药用生物资源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

贵州省生化工程中心

200812